这是约瑟夫·博伊斯 1965 年著名的行为艺术作品《如何对一只死兔子解释绘画》(Wie man dem toten Hasen die Bilder erklärt );这也是约瑟夫·博伊斯最使人疑惑不解、最晦涩的作品之一。当然,还有 1974 年的行为艺术作品《我爱美国,美国爱我》(I like America and America likes me )。那次,他带着拐杖,披着毛毡同狼生活了数天。我们至今仍然搞不清楚当年博伊斯到底对那只死兔子说了些什么。也许没有人说得清楚这件事了,包括他对那些狼所说的。那么多年对博伊斯的议论已经把这些事变成一个个传说了,博伊斯也由此被神话了。或许,我们不应该去深究他所说的具体内容,而更应重视他这个行为的本身。既然,他已经是个神话了,也不妨就把他当作神话来看吧。博伊斯的这个行为作品是极富象征意义的。他用蜂蜜和金箔为自己附上了一个面具。黄金在西方是智慧和纯粹的象征,并且代表了源自太阳的力量;而蜂蜜在古德国及古印度则一直被视为一种获得重生的媒介。兔子上千年来在欧洲文化中代表了一种收获的富足,以及一种延续不断的繁衍生息的力量。年轻时的博伊斯即对兔子的生活习性感兴趣,并做过相应的研究,所以在他的艺术中兔子成为了超越人类,而与大地、自然关系更为密切的神物。由此,我们可以把这个行为看作博伊斯借助上古的力量而完成的一次与大地神灵的交汇,一次超越凡身的通灵的密仪,而行为最后的祥和使得被面具了的博伊斯和死去的兔子之间达到了一种超越物种的灵性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