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口走召|文
第五十五个姑娘
我总是能在回忆的第一时间想起那天的天气,这是什么缘故呢?或许是摄影师的职业习惯?或许是聊天开始的第一个话题?或许是天气影响了我的心情?或者都是?总之我能想起来的是,拍摄她的那天是阴天,是那种阴得你以为下一秒一定会下雨的那种阴天。
她是在回国的间隙联系的我,我去到她的住处的时候,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回来,她高中在英国念的,大学又去了了美国,现在那个家里丝毫没有她的生活气息,只是书架上的家庭照片上能够看到她小时候的模样,不仔细对比,都不会和眼前的姑娘产生联系。如果找一种说法来形容的话,那更像是我们突然入侵了别人家一样突兀。
但是她并没有很紧张,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我发现一个规律,就是胸部比较娇小的姑娘一般都会有丰盈的臀部和美丽的腿,这大抵是老天爷公平的安排,她就是如此。
本来是阴天散漫的光线,于是我把窗帘拉紧了些,聚拢光线,她坐在帘子前的小沙发上,自由散漫的气氛,一下子就融入了这个家庭。她边拍边跟我聊起她的爸妈,她的父母都是学者,算是在那个领域响当当的那种,正因为如此,他们繁忙的工作并没有给她一个完整的童年。
我独立得很早,我记得八岁那年我自己学会了煮面,还往里面加了一个鸡蛋。她这么形容倒是让常做饭的我心领神会。
她初中的时候就因为父亲去新加坡某大学当教授而跟着出国,从此就开始了自己浪迹天涯的生活,初中在新加坡结业之后,父亲都没有问她的意见,直接把她一个人推向了英国,这倒是一种学者的残忍。
现在她遇到我,我也无法判定这种残忍带来的结果是好是坏,放弃了童年换来的急速成长,已经让她无法融回中国同龄人的生活,甚至和中式的生活同步。这次她回国,只是想见见外婆,父母都在异地进行学术交流,所以留下了空空的房间让我们来进行这次拍摄。最后她的故事讲完的时候,我的相机电池碰巧也用完了,我本来还有一块备用,但是我想了想,说,今天就到此结束吧。
回家的时候,地面上有些湿湿的痕迹,莫非是我们拍照的时候下了雨?抬头看天空,乌云还是没有消散。
第七十二个姑娘
就在刚刚她才告诉我,她又恋爱了,但是是和谁呢?她还不想说。她总是把自己的爱情包裹得很严,不轻易示人。我记得从我第一次见她问她当时的爱人,就是如此。想起来好像过去了很久,实际上也不过才一年多。
她在很早之前就与我相约,大概还是冬天的时候,但是约了之后很快就没了消息。到了下一个冬天都快来到的时候,她才再给我消息。她问我还记得她吗?我说记得。
她说她学校后面有一座山,可以去那儿拍照。于是我就去了她的学校,我记得我在校门口等了半个小时,喝完了一罐可乐,捏瘪易拉罐的时候,她才出现。她笑了笑,我就忘记了等待的烦躁。她带着我在校园里转,从食堂到教学楼,到操场到宿舍。像一个导游似地给我介绍他们学校的特别之处。我多年没有回到校园,倒也好生感受了一番校园的气息,看到那些拎着暖水瓶回宿舍的姑娘们,我真的觉得自己已经是回不去了。
逛完学校天都快黑了,我才被她带着往学校后山走,说是山,不如说是一片绵延的小土坡上面长满了树,坡下面的空地上还有锣鼓队的大妈们在训练,咚咚锵咚咚锵。我们就沿着山坡往前一直走,结果走了没多久就到了尽头,是高架桥,桥上面车来车往好不热闹,桥下是一条不知道流向何处的水渠,天已经黑了,看不清水的颜色,想必也不会太干净。
我们穿过了封着的铁门到了桥下面,桥下有许多不入流的涂鸦和牛皮癣广告,我们拍了一会儿,她就坐在水渠边歇着开始抽烟。我问起她的恋爱,她只是简单告诉我,异地恋,在美国,就没有多说了。
抽完烟继续往前走,我们居然在桥下发现了流浪汉的居所,一处简易的床铺,床铺边上还放着打印好的文稿,好像是小说。趁着流浪汉还没回来,我让她坐在床铺上掀起衣服拍了好一会儿,倒也刺激。
后来再往前走就没有路了,于是我们返回了学校后山,天已经完全黑了,哪儿都没有人,但是还能听到不远处咚咚锵的锣鼓声,我开了手机电筒照明,她穿的薄衫可以轻易地脱掉又打开,一旦感觉到四下无人我们就快速拍摄,然后迅速合衣结束,就这么一路爬山一路拍。
拍到后来,也不知道是晚上几点了,突然下起了雨来,我们以为雨很快就会过去,于是找了棵树,蹲下来避雨,但是没想到雨却是越来越大,完全没有停的意思,咚咚锵的声音也消失了,整个林子里除了黑暗和雨打树叶的声音一无所有。
我们的身体也渐渐被淋湿了,只有靠在一起取暖,但是无话可说又不妙,我又问起了她的恋爱。她却把手张开搂住了我,身子有点哆嗦。
还是别提这事了吧。她说。
没有我们的声音,森林里就只剩下雨声。
第一个姑娘
她在我的心中曾经留有眼泪,我记得。那或许是她留给我的求救信号,但我从未还一个吻去拯救她。当然,这是在很久之后的事。我不记得为什么想到拍姑娘的时候,第一个找的是她。一个出乎意料的开始,却似乎带着宿命感。
那个下午我坐着漫长拥挤的公交车,从城市的一边到另一边,那时候还是冬天,人拥挤在一起,并不觉得不适。我们是在高架桥下面碰面,她一个人,站在桥梁的阴影下,几近全黑的一身,好像是藏在那儿的一只猫,仿佛我走过去,她就会靠过来,用头在我的掌心里摩擦。
在这之前,我并没有想好在哪儿拍照,怎么拍,我只知道我想要拍她。我说,我们走走吧。她说好。
应该是注定,走了没多远,一个老旧的小区路口就出现那里,往里走走吧。
就那么开始了,我拿起小观音就对准了她,小观音是前女友留给我一台佳能的小卡片相机,她走的时候跟我说,留给你,记录一下生活吧,没料到,这就是我摄影的起点。
在老旧的小街坊里,我们胡乱穿梭着,不断发现着被人遗忘的痕迹,时不时停下,按下快门,她面对我的镜头都毫不紧张,而我也尽兴只顾拍,终于在狭小的路和胡同里迷失方向,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直到她说,这里已经离她的家不远了,可以去她家里看看她的小猫。我说好。
她养的猫是黑色的,还很小,人来了很活泼,摸它的头就乖乖的。她把电暖气打开,又给我倒了一杯柠檬汁。我喝了口,就开始给小猫拍照,屋子里太暗,小猫又皮,快门速度不够,没有一张清晰的照片。直到她把小猫逮到坐在电暖气前,暖暖的黄光烘烤着她和猫,小猫也完全融进她的黑色之中。我按下了快门。
这是我第一次拍姑娘和猫,后来我又拍了很多姑娘和猫,在我看来,姑娘和猫之间,有种恋人的微妙感,但那个时候,我无以名状。
在她家小憩了一会,我们又出去拍了好一会的照片,后来又在那个小区里走了好久,直到走出去,我才知道,那个地方叫作“进化村”。
于是后来,我把这第一组照片取名“进化”,一个毫无道理的地名,也就成为了一组照片的名字。
我和她的故事并没有因为这组照片而结束,有时候,你根本无法分辨一件事是结束还是开始。过去大半年后,又一个冬天快要来的时候,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她找到我说,再为她拍一次照片吧。上一次是我找她,这一次是她找我。我说好。
拍摄的地方,是在一处拆迁的废墟中,那处废墟曾是我蜗居过近两年的一处城中村,我们在碎石堆和破楼房里钻进钻出,许多屋顶的瓦片已经不见,留下空空的支架放在那儿,掉在地板上碎成渣的水晶灯反射着点点阳光。
她靠在两栋房子中间的光隙里,光射在她光滑的肩膀上,她低着眼帘怕耀眼。我轻轻按下快门,倒怕惊动她。远处的拆迁还在继续,一阵阵轰鸣扬起一阵阵灰尘,离我们很远。
拍完之后天都黑了,我们一起吃了晚饭,火锅和冰的啤酒,我们聊起她的感情,聊起我离开这个城市之后的打算。她流下眼泪的时候说是因为火锅烟呛到了,于是我跟她对换了座位。
这样风就不会把烟吹到你那边了,我说着喝了口啤酒,但下一句话还没说出来就被呛到咳嗽了好一阵,再后来我们就换了话题,说什么,都不记得了。
九口走召,1988 年生于中国荆州,现旅居北京。他是摄影师,亦有写作者及模特多重身份,跨界于多个领域。